受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候机楼旅客行李打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连国际机场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LJC2018-0102
三、招标内容:
对位于大连国际机场候机楼的行李打包服务进行招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定代表人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为大连市辖区内注册企业。外地投标人,须出具由符合投标资质的大连市辖区内注册企业的担保证明,承担投标方在此次投标过程及合同履行期间的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内在大连机场注册分公司,以符合工商管理要求。
3.投标人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在竞标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以及中标后转包经营行为,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合同违约行为、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符合经营该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许可资质。
5.投标人为现有候机楼经营商户的,须无合同违约行为,无不良欠款记录、无重大有效投诉、无经济纠纷及诉讼情况,未因经营行为对招商人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在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内在大连机场注册分公司的承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由符合投标资格的大连市辖区内注册企业的担保证明(同时附担保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材料)等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文件。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8年01月15日起至2018年01月19日止,每天9:30~11:3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