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8-2019年肇庆供电局计量中心电表搬运费(计量中心标准设备送检运输费)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2.2项目概况:计量中心检验计量设备需在肇庆供电局计量中心范围内进行计量设备的内部搬运以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每人日约22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且符合供应商相关管理规定;
3.2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④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4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5供应商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3.6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6日至2018年01月2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