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同市恒安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用电供电工程已由国网大同供电公司以同供电发展函[2016]233号、同电发展便函[201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同市御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XHZZBGC-Y20180108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落里湾村东侧;
2.2 建设规模:新装用电容量3760千伏安,备供容量3760千伏安,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
2.3 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0天,施工工期60天;
2.5 招标范围:
(1)设计: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2)施工:设计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以下资质:
(1)电力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其它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