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6842
一、招标条件
2018年仪器仪表检定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油二厂2018年约有4000台压力变送器,200余支温度变送器,1000余台电三表。50台电能表,少量的其它仪表需要在本地区寻求项目全,位置近的计量检测单位检定。
2.2 招标范围:2018年对采油二厂4000台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200余支,电三表1000余台。电能表50台,等仪表需要检定(最终以招标方实际安排工作量为准)。
2.3 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采油二厂所辖油区。
2.4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
2.5 总体工作量:2018年预计对采油二厂4000台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200余支,电三表1000余台。电能表50台,等仪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涵盖的经营范围有计量检定项目。
3.2、具有政府授权的计量检定资质,计量检定资质中包含压力变送器,双金属温度度计,温度变送器,热电阻,电流表,电压表,电能表,压力表等检定项目,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且准入项目必须与检定项目一致。
3.3、潜在投标人须从事过计量检定工作,现在仍然从事此类工作。
3.4、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具有与计量检定项目相适应的厂地和设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16日10时00分至2018年1月21日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