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WHFSDCDX-GS2017-033-3
一、谈判条件
本次承建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总承包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钢材、混凝土砌块、灰砂砖、镀锌钢管(空调水)、电缆附件已具备谈判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作为谈判人,现对项目所需钢材、混凝土砌块、灰砂砖、镀锌钢管(空调水)、电缆附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新天站、集贤站及其相邻区间标段里程:终点CDK16+051.037~CDK11+511,中标金额:4075.38万元。
2.2谈判内容:
详见附件1:《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段项目物资包件一览表》。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响应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响应人应提供2014~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本次谈判对响应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段项目物资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 2018年1月23日,每日8:30 时至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