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电厂2018年度石灰石集中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2018年度绥中电厂石灰石集中采购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范围:绥中电厂1年度脱硫运行所需石灰石。
5.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6.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3)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生产或经销证明文件;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有效期内的经销授权书或经销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 投标人或其产品具有近3年(2015年至今)电厂的石灰石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及该合同项下的交易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6)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7)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中标后因投标人的原因未签订合同;
8)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