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标段(第四标段)施工
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污水处理系统标段(第四标段)。
招标内容:项目内容包括(单元号:505)污水处理设施内所有土建、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等施工及调试;(单元号:506)事故缓冲池内所有土建、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等施工及调试;(单元号:403)脱盐水站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的给排水、道路施工;(单元号:404)消防水站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排水、道路施工;(单元号:405)锅炉房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的给排水、道路施工等。
3、项目地点: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
4、计划工期:303日历天(施工开工至中间交接验收)
计划开工日期:以标段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建筑物施工图第三方审查合格,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分包:本工程禁止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
7、质量标准:合格,装置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争创中石油优质工程(金奖)。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4.2012年1月至今,同类型工程业绩应不少于2项。(同类型工程业绩是指以炼油化工装置或污水处理装置为主,且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已完工项目;工程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组织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2012年1月至今,担任项目经理组织同类型工程业绩应不少于1项。(同类型工程业绩是指以炼油化工装置或污水处理装置为主,且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已完工项目,工程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派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取得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
(3)安全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等)满足项目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2015年1月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保责任事件;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没有被中国石油及中石油地区公司限制投标的。
7.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8年1月16日09:00 至 2018年1月22日17:00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标段(第四标段)施工
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污水处理系统标段(第四标段)。
招标内容:项目内容包括(单元号:505)污水处理设施内所有土建、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等施工及调试;(单元号:506)事故缓冲池内所有土建、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等施工及调试;(单元号:403)脱盐水站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的给排水、道路施工;(单元号:404)消防水站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给排水、道路施工;(单元号:405)锅炉房土建、设备、工艺、电气、仪表施工及调试,装置内的给排水、道路施工等。
3、项目地点: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
4、计划工期:303日历天(施工开工至中间交接验收)
计划开工日期:以标段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建筑物施工图第三方审查合格,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分包:本工程禁止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
7、质量标准:合格,装置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争创中石油优质工程(金奖)。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4.2012年1月至今,同类型工程业绩应不少于2项。(同类型工程业绩是指以炼油化工装置或污水处理装置为主,且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已完工项目;工程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组织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2012年1月至今,担任项目经理组织同类型工程业绩应不少于1项。(同类型工程业绩是指以炼油化工装置或污水处理装置为主,且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已完工项目,工程业绩以出具的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派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取得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
(3)安全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等)满足项目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2015年1月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保责任事件;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没有被中国石油及中石油地区公司限制投标的。
7.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8年1月16日09:00 至 2018年1月2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