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渝能·中央大道二期12#-20#及D2车库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
2.2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
2.3建筑主要业态:二期12#-20#及D2车库包括12-20#楼和D2车库,12-20#楼为洋房和小高层。
3、招标项目主要情况及要求
3.1、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投标人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图纸”(即《招标图纸目录》对应内容、招标答疑、补遗及招标人发出的其他书面资料(如有)等,下同)中明示的工作内容,完成招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施工的工程,并根据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本工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专项验收、渝能·中央大道二期12#-20#及D2车库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本工程竣工日以招标人组织的各参建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并取得《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的时间为准,下同),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智能化施工范围及界限划分
(1)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
a.楼栋主入口可视门禁工程:可视主机安装、主机至电磁锁的配管配线安装(含电磁锁)、主机至户内和机房配线配管安装(电井和车库走线时引用桥架内敷设,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
b.车库入楼栋非可视门禁工程:非可视主机安装、主机至电磁锁的配管配线安装(含电磁锁)、主机至户内和机房配线配管安装(电井和车库走线时引用桥架内敷设,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
c.户内对讲工程:户内可视对讲机安装、红外报警装置安装、紧急按钮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必须满足江津区燃气公司的验收要求,并且保证通过验收);户内布管、可视对讲机至电井的布管由总包单位安装;户内管内穿线、可视对讲机至电井的管内穿线由智能化单位安装;
(2)室内外视频监控系统:
a.车库监控工程:视频监控机安装、监控机至机房配线安装、监控机至就近桥架配管安装(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监控机支架安装;
b.小区室外监控及周界监控工程:视频监控机安装、监控机至机房配线安装、监控机至就近楼栋电井及桥架前配管安装(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监控机支架安装、室外配管沟开挖及回填工程、手孔检查井及盖板工程、监控机立杆及基础工程;
c.室内监控工程:入户大厅监控机安装、车库入楼栋内监控机安装、电梯内监控机安装(随行电缆由电梯单位完成)、监控机至机房配线安装、监控机至就近楼栋电井及桥架前配管安装(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监控机支架安装;
d.所有视频监控电源线均从机房内UPS电源引出。
(3)公共广播和背景音乐系统:
a.小区室外广播工程:室外音箱安装(音箱规格、型号、外形符合景观设计要求)、音箱至机房配线安装、音箱配管至就近楼栋电井及桥架部分管道安装、室外配管沟开挖及回填工程、手孔检查井及盖板工程;
b.车库和楼栋内广播工程:本部分音箱利用消防广播、配线工程由消防单位完成,智能化单位只负责协同消防单位对广播的融合和调试工作;
(4)机房工程:
主机及配件安装及调试工程:机房的电视墙及相关的配线配管安装工程;
(5)接入一期机房的布线工程。
(6)电梯通话工程:
机房至电梯控制箱的配线工程,配线采用桥架内敷设(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桥架至电梯控制箱的配管由智能化单位完成,桥架至机房主机配管由智能化单位完成;
总平弱电综合管网的开挖、回填以及敷设管道等;
负责以上所有施工范围的调试、验收、培训专业操作人员及合格移交等工作。
3.2、工期:
(1)工期暂定200天(2018年3月20至2018年10月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该配合招标人在项目中看房通道开通等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上述现场需要的相关智能化工程。
(3)本工程进度及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及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按照约定的工期、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或调整工期完工,并保证在招标人重要计划节点内按时完善、完成相关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承诺不因上述工期变化原因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3.4、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渝能·中央大道二期12#-20#及D2车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次日算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所投标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应具备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2、资质要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2.1、投标人如为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4.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连续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财务亏损现象。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已完成两个(含)及以上与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2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4.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承诺说明相关情况如下:
4.5.1、投标人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是否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若有,应据实告知,评标委员会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被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
4.5.2、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内(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若有,不得参与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对此应提供真实性承诺;
4.5.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具体年份要求为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
4.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可行的人员配置(要求不低于4人)。
4.6.1、项目经理资格:
应具备安装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3月至2017年9 月),同时提供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6.2、技术负责人:
应具备安装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合格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
4.6.3、其它人员要求:
企业负责人(或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具有有效的IS09001或IS09002质量认证体系(需提供有效合格证明资料)。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止,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渝能·中央大道二期12#-20#及D2车库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
2.2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
2.3建筑主要业态:二期12#-20#及D2车库包括12-20#楼和D2车库,12-20#楼为洋房和小高层。
3、招标项目主要情况及要求
3.1、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投标人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图纸”(即《招标图纸目录》对应内容、招标答疑、补遗及招标人发出的其他书面资料(如有)等,下同)中明示的工作内容,完成招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施工的工程,并根据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本工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专项验收、渝能·中央大道二期12#-20#及D2车库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本工程竣工日以招标人组织的各参建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并取得《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的时间为准,下同),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智能化施工范围及界限划分
(1)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
a.楼栋主入口可视门禁工程:可视主机安装、主机至电磁锁的配管配线安装(含电磁锁)、主机至户内和机房配线配管安装(电井和车库走线时引用桥架内敷设,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
b.车库入楼栋非可视门禁工程:非可视主机安装、主机至电磁锁的配管配线安装(含电磁锁)、主机至户内和机房配线配管安装(电井和车库走线时引用桥架内敷设,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
c.户内对讲工程:户内可视对讲机安装、红外报警装置安装、紧急按钮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必须满足江津区燃气公司的验收要求,并且保证通过验收);户内布管、可视对讲机至电井的布管由总包单位安装;户内管内穿线、可视对讲机至电井的管内穿线由智能化单位安装;
(2)室内外视频监控系统:
a.车库监控工程:视频监控机安装、监控机至机房配线安装、监控机至就近桥架配管安装(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监控机支架安装;
b.小区室外监控及周界监控工程:视频监控机安装、监控机至机房配线安装、监控机至就近楼栋电井及桥架前配管安装(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监控机支架安装、室外配管沟开挖及回填工程、手孔检查井及盖板工程、监控机立杆及基础工程;
c.室内监控工程:入户大厅监控机安装、车库入楼栋内监控机安装、电梯内监控机安装(随行电缆由电梯单位完成)、监控机至机房配线安装、监控机至就近楼栋电井及桥架前配管安装(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监控机支架安装;
d.所有视频监控电源线均从机房内UPS电源引出。
(3)公共广播和背景音乐系统:
a.小区室外广播工程:室外音箱安装(音箱规格、型号、外形符合景观设计要求)、音箱至机房配线安装、音箱配管至就近楼栋电井及桥架部分管道安装、室外配管沟开挖及回填工程、手孔检查井及盖板工程;
b.车库和楼栋内广播工程:本部分音箱利用消防广播、配线工程由消防单位完成,智能化单位只负责协同消防单位对广播的融合和调试工作;
(4)机房工程:
主机及配件安装及调试工程:机房的电视墙及相关的配线配管安装工程;
(5)接入一期机房的布线工程。
(6)电梯通话工程:
机房至电梯控制箱的配线工程,配线采用桥架内敷设(桥架由总包单位完成),桥架至电梯控制箱的配管由智能化单位完成,桥架至机房主机配管由智能化单位完成;
总平弱电综合管网的开挖、回填以及敷设管道等;
负责以上所有施工范围的调试、验收、培训专业操作人员及合格移交等工作。
3.2、工期:
(1)工期暂定200天(2018年3月20至2018年10月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该配合招标人在项目中看房通道开通等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上述现场需要的相关智能化工程。
(3)本工程进度及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及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按照约定的工期、招标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或调整工期完工,并保证在招标人重要计划节点内按时完善、完成相关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承诺不因上述工期变化原因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3.4、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渝能·中央大道二期12#-20#及D2车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次日算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所投标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应具备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2、资质要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2.1、投标人如为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4.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连续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财务亏损现象。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已完成两个(含)及以上与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工程造价2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4.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承诺说明相关情况如下:
4.5.1、投标人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是否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若有,应据实告知,评标委员会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被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
4.5.2、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内(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若有,不得参与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对此应提供真实性承诺;
4.5.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具体年份要求为自2014年12月10日至今。
4.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可行的人员配置(要求不低于4人)。
4.6.1、项目经理资格:
应具备安装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3月至2017年9 月),同时提供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6.2、技术负责人:
应具备安装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合格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
4.6.3、其它人员要求:
企业负责人(或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具有有效的IS09001或IS09002质量认证体系(需提供有效合格证明资料)。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