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7682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2018年油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油田公司2018年产能部署(自营),对塔城辖区内的玛131井区(38口井)、玛18井区(15口井)、玛东2井区(10口井)、艾湖2井区(7口井)、夏50井区(4口井)、夏48井区(3口井)、夏盐11井区(15口井)、陆9井区(5口井)、石南31井区(9口井)、石南21井区(8口井)、玛2井区(1口井)等11个产能建设区块115口井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
2.2 招标范围:塔城辖区内11个产能建设区块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2.3 项目地点:塔城辖区内11个产能建设区块。
2.4 工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5 总体工作量:115口新钻井以及配套集输、道路、管线、电力线等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
2.6 最高投标限价:67.13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新疆油田公司颁发的有效《市场准入证》,具有水土保持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
3.3 财务要求: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16日10时00分至2018年1月21日23时59分5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