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地处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西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采购项目。详见技术规范。
1.3销售期限
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明。
2.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营业执照。
2.3投标方在300MW机组及以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
2.4投标商要具有承担本标的能力,应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电力行业水处理药剂入网许可证,提供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化验报告。
2.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9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16:00止(北京时间),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地处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西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采购项目。详见技术规范。
1.3销售期限
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明。
2.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营业执照。
2.3投标方在300MW机组及以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
2.4投标商要具有承担本标的能力,应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电力行业水处理药剂入网许可证,提供循环水稳定剂、非氧化性杀菌剂化验报告。
2.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9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16:00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