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电力板块第二批集中招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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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HD-CTGS-0000-1-0005-1/1 |
标段一: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EPC)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投标方式。工程目标是在设计烟气参数条件下,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6号机组改造后脱硝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实现烟气NOx不大于50mg/Nm3达标排放。工程包括工艺系统改造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调试、环保验收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服务等。 |
1000 |
2 |
2018-HD-CTGS-0000-1-0005-1/2 |
标段二: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尿素水解系统EPC)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尿素水解系统)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投标方式。工程目标是在设计烟气参数条件下,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6号机组改造后能正常运行并实现烟气NOx不大于50mg/Nm3达标排放。工程包括工艺系统改造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调试、环保验收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服务等。 |
1000 |
3 |
2018-HD-CTGS-0000-1-0005-1/3 |
标段三: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尿素水解系统)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增加尿素水解系统)采用EPC总承包投标方式。工程目标是在设计烟气参数条件下,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霍煤鸿骏铝电公司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增加尿素水解系统)脱硝系统能正常运行达到环保节能目的。工程包括工艺系统改造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拆除、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调试、实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最终交付投产和售后服务等 |
1000 |
4 |
2018-HD-CTGS-0000-1-0005-1/4 |
标段四:5号锅炉催化剂更换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5号锅炉催化剂更换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范围: 1)投标方负责催化剂的选型、供货及免费施工。对5号炉脱硝反应器旧催化剂进行拆除并更换2层新催化剂。 2)投标方需对SCR区域烟道内部及反应器支撑检查修复、积灰清理。 3)供货、安装4台耙式蒸汽吹灰器。 4)投标方负责催化剂投入运行后(16000小时内)3次活性试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试验由招标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 |
1000 |
5 |
2018-HD-CTGS-0000-1-0005-1/5 |
标段五:1号锅炉脱硝催化剂采购 |
坑口电厂催化剂采用板式催化剂,本工程涉及的所有项目在设计、供货前,投标方必须进行现场勘查、技术资料校核、土建载荷核算、实际煤质取样化验。为最终的设计、供货、施工、验收的依据,为改造前后效果对比提供依据。并对此负全责。 招标方对催化剂设计、供货按年利用小时5000小时、投运时间7500小时,催化剂的化学寿命(从催化剂第一次通烟气开始计算,暴露在烟气中的累计时间)不低于24000小时。机械寿命(是指催化剂机械结构保持不对运行产生障碍的一定期间)不少于10年的要求考虑。并可再生利用,还应有防止碎裂的措施。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供认证证书。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标段一: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脱硝改造EPC) |
(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其施工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截止至截标日),至少具有新建或超低排放改造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烟气脱硝2台套并运行良好的业绩,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证明满足投标资格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和用户使用证明(验收记录等)。另外,投标人提交的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必须为投标人与业主或EPC总承包商签订的同类产品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 (3)若施工分包,其分包单位必须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要求;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二: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尿素水解系统EPC) |
(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三:10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增加尿素水解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脱硝尿素催化水解设计研发证明。 (4)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有1台套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尿素催化水解运行业绩,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用户使用证明或性能试验报告及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设计研发专利证书,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标段四:5号锅炉催化剂更换 |
(1)投标方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制造的经营范围,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具有至少2台200MW及以上机组催化剂更换或脱硝系统新建,且已投运的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和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标段五:1号锅炉脱硝催化剂采购 |
(1) 投标方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制造的经营范围,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方近3年内至少有2台600MW及以上机组板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和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不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8年01月16日至2018年0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