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航标建造项目
- 招标条件
湖南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2〕3004文”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2〕6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亚洲开发银行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航标建造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位于湘江干流中游衡南县云集镇,距衡南县城3公里,坝址位于衡阳市上游39km处,是一个以航运为主、航电结合,并兼有灌溉、供水与水产养殖功能的低水头枢纽。该电站设4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每台机组的额定容量为22.5MW。
工程现场的多年平均气温为17.8℃,极端最高气温为40.0℃,极端最低气温为-9.9℃。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多年平均风速2.2m/s,最大风速18.0m/s。电站所在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2.2 招标范围
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航标建造项目属于枢纽工程的配套项目,本次航标建造项目招标范围为土谷塘枢纽船闸上游口门区至近尾洲枢纽约48.5km,以及土谷塘船闸下游口门区至衡阳蒸水河口约38km河段,共设置航标192座,其中浮标109座、岸标83座。
合同清单项目主要包括岸标制安(含土建)、钢质标志船及辅助设备和附属装置的设计、航标制造、运输及安装等。承包人应为完成浮标、岸标、警示标志和指示牌等项目提供劳力、材料、设备、服务以及实施工作。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4 保修期:交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即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航标建造项目。
-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 投标人具备二级II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
3.3 最近3年独立完成的钢质船舶(或航标工程)建造项目累计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4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滨河村,县福利院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业绩汇总表(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船舶检验证书原件(或将船舶检验证书全本复印后由原船舶检验部门加盖船舶检验章)。
上述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上午9:00时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地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