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昆仑集团电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昆仑集团电缆有限公司电工圆铝杆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本次招标主要是就大庆油田昆仑集团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所需电工圆铝杆的采购。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日期: 分批次送货,送货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4 交货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经开区开元大街51号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有色金属”或“金属”或“铝棒”或“铝杆”制品等生产或加工或制造等内容;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2017年或2018年招标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带到现场审核);
3.2、投标人为经销商:
3.2.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3.2.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有色金属”或“金属”或“铝棒”或“铝杆”等项目的“销售”或“经销”等内容;授权其经销生产厂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有色金属”或“金属”或“铝棒”或“铝杆”等制品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等内容;
3.2.3、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其经销生产厂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带到现场审核)和生产厂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公章(此生产厂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公章的材料带到现场审核);
3.2.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经销生产厂的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2017年或2018年招标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影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公章(此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影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公章的材料带到现场审核);
3.2.5、生产厂只能授权唯一经销商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生产厂和其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3.3、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为保证投标人为具有履约能力,投标人须按附件《电工圆铝杆招标项目投标人情况表》如实填写相应内容,情况表中否决项目须达到合格生产厂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经销生产厂的《电工圆铝杆招标项目投标人情况表》,情况表中否决项目须达到合格生产厂要求(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若考察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所填内容不符,按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并(1)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五年内不得参加大庆油田组织的招标;(2)属大庆油田入网供应商的,清除大庆油田供应商队伍,五年内不予办理重新准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8-01-16 08:00:00 至 2018-01-25 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