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三供一业”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项目SG-4标段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15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三供一业”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项目SG-4标段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至少完成三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承诺无其他在建项目。
5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6日16:00起至2018年1月2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