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设备材料监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国能昌黎1×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27.1%资本金自筹,72.9%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备材料监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昌黎县。规划建设1×35MW生物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对岛、汽轮发电机组关键点监造、见证,投标人需就上述设备从备料、投产、加工、试验、检验、装配至出厂及因故返厂修理全过程设备制造监造服务,就监造范围内设备的质量、进度、付款控制,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提供全方位设备监造技术管理服务。
2.3服务期:为全部设备材料监造完成并提交监造报告(质保期一年)。
2.4最高投标限价: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具备国家乙级及以上设备监理资质,并有五年及以上同类产品监造经验。
(2)监造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221元,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