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金陵石化II污水气提三台塔所需塔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207-2103-105-B1 2.项目内容:金陵石化II污水气提三台塔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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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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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板式塔\Φ1800×20000~25000×(3+14) S30403+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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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板式塔\Φ1200×20000~25000×8 S31603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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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板式塔\Φ3000×55000~60000×(3+12) Q345R/S30403+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 | 台 | 包1-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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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7月30日、金陵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应具有A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商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商应具有喷砂除锈厂房(提供照片) 投标商应具有清洁厂房(提供照片) 3.投标商2014/2015/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60%(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内容为准) 4.投标商近五年应具备1台(含)以上材质为S31603塔器的制造交付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证明塔体材质的询价文件、图纸或协议) 投标商应具备连续3年制造加工复合板设备的制造业绩(提供2014至2016每一年复合板设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17日10:00时至2018年1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2月07日09:30时前与祁林子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汪光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 投标商应具有A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商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 投标商应具有喷砂除锈厂房(提供照片) 4、 投标商应具有清洁厂房(提供照片) 5、 投标商2014/2015/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60%(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内容为准) 6、 投标商近五年应具备1台(含)以上材质为S31603塔器的制造交付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证明塔体材质的询价文件、图纸或协议) 7、 投标商应具备连续3年制造加工复合板设备的制造业绩(提供2014至2016每一年复合板设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01051957458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0105195745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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