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180170-LZSSHG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兰州市三环高速公路工程,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咨询服务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PPP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或由项目公司支付,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现对该项目的PPP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PPP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市三环高速公路花庄经海石湾、永登至黑石川段,含S01皋兰至什川连接线、花庄至河口连接线、S101上川至黄羊头连接线,路线总长315.2公里,均在兰州市境内。其中主线174.2公里,连接线141公里(其中S101线二、三级公路改造72公里),主线及S01采用100Km/h技术标准,路基宽度分别采用双向四、六、八车道标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划分表
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花庄经海石湾、永登至黑石川段,含S01皋兰至什川连接线、花庄至河口连接线、S101上川至黄羊头连接线 (1)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省级财政可承受能力报告及配合各市州财政可承受能力报告,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安排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内审会、行业初审会等相关项目评审会及甲方与各有关单位开展的项目对接会;
(2)编制投资协议、PPP项目主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如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和章程、配套建设条件落实协议等);
(3)配合甲方开展本项目采购阶段相关工作及配合甲方与社会投资人的开展合同谈判、签属谈判备忘录和投资协议及PPP 合同;
(4)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要求,提供其他PPP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如相关法律、政策、投融资及财务咨询等智力支持服务,并出具相关正式材料文本。
2.3咨询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与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正式签订PPP合同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获得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等级证书(甲级)或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 PPP 咨询服务或评审过PPP 咨询服务(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7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8年1月17日00:00 点至2018 年1月21日24:00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