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江苏南京热电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36号,目前拥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为扩展南京院的业务范围,拟申办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乙级,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筛选供应商对南京院的企业资质申请进行咨询服务。
二、招标范围:
通过对江苏南京热电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已有人员、业绩、资质的了解整理与汇总,协助南京院向各个设计及城建审核部门提交资质认定申请,对各个环节材料严格把控,对政府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整改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及修改,最终完成对企业资质的认定工作。
本项目工期:委托事项完毕日期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并具有良好的管理或咨询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