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云南电力有限公司车辆委托管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
车辆委托管理服务,具体范围: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本部管理车辆18辆,其中8辆在用公务车(7座商务2辆,5座小轿车1辆,5-8座越野车5辆),10辆封存(含德钦、横江各2辆)。所用车辆状况良好。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或劳务外包所需的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项目部管理机构主要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5投标方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处于有效运行状态。可用于本项目合格的服务人员总数要满足招标人工作需要,本项目务工人员应具备与招标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无异常,无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抵押、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分包和返包;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年度社保缴纳证明(要求记载缴纳人、参保单位、缴费期间等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