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的委托,对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28辆机动车公开拍卖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拍卖机构。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车辆处置评估和拍卖机构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车辆拍卖机构选定,数量为1家。
三、公开招标文件编号:ZJAZB-2018-16-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供应商;
2. 须具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在石家庄市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4.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不接受联合体。
七、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