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观音岩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左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最末一个梯级。上游与鲁地拉水电站相衔接,电站距云南省会昆明市直线距离约220km,距四川省攀枝花市直线距离约27km,距云南省丽江市直线距离约140km。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下游攀枝花市城市防洪任务。电站装机5×6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0.68×108kWoh。机组在电网中担任基荷、调峰、调频、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方式设计。电站采用坝后式厂房,主厂房上下游侧分别设有上、下游副厂房。
枢纽建筑物由左岸及河中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心墙堆石坝、右岸岸边溢洪道、右岸溢流坝、右岸双泄中孔、左岸冲沙底孔、河中引水系统及坝后主副厂房等组成。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9m、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71m、坝顶长度为1158m。目前电站建设已基本完成,2014年12月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5年三台机组发电, 2016年5月份最后一台机组已投产发电。
二、招标范围:
2.1观音岩大桥、庄上村大桥、塘坝河大桥桥梁检测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要求,结合观音岩水电站厂属桥梁运行实际情况,对电站所属观音岩大桥、塘坝河大桥、庄上村大桥等3座大桥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2.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
3.2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实施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交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审计机构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3.4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在有效期内),具备桥梁检测能力。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桥梁定期检查或荷载试验项目业绩。
3.6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检测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