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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榕江县阳光综合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榕江县阳光综合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XGJ-2018-0131
三、采购项目序列号:ZXGJ-2018-01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榕江县阳光综合体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
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采购数量:一批
(3)预算金额:以实际送审金额作为取费基数,参照《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收费标准第9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审计费用下浮30%为上限拦标价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5)服务期:48个月、项目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尽快进入现场开展工作,建设过程中跟踪审计人员必须全程参与与之相关的各项审计工作。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审计小组总人数不得低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得低于5人(含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公告日期起)
(5)投标人必须入围贵州省黔东南州审计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7)开标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
2018年 1月15日 09 时00分至2018年 1月 19 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