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对下述满都拉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
因国家政策、项目前期核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条件及现场主要条件等发生变化,招标项目可能增加、取消或发生重大变更、调整,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1.招标编号:YTZB2018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满都拉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达茂旗满都拉镇白音哈拉嘎查
2.3资金来源:已落实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共计487个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图纸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开工手续办理,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催交、运输、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建建设,调试、运转,竣工验收,移交生产。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即电站一揽子工程,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入网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招标项目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包发改审批字【2016】92号批准建设。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区行业标准要求。
2.7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包头市驭风新能源满都拉风电场总体规划容量 200MW,本期一次建成。项目总投资约为157816.17万元,控标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公布。本期风电工程安装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电机组67台(暂定),每台机组配一台箱式变压器。在风电场附近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安装2台100MVA主变,风电场风机经机端变压器升压至35kV,以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至风电场升压站 35kV 侧,经变压器升压至 220kV。本期风电场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接至百灵庙开关站 220kV 侧,线路采用 300mm²截面导线,长度约为115km。
风电场中心位置距达茂旗满都拉镇东南方24km处,地理坐标为 109°16′~111°25′,北纬 41°14′~42°45′。场址海拔高度在1110~1210m 之间。该场址地貌上属于平地、丘陵地貌。场址范围内地势南高北低,向北倾斜。南部为低山丘陵,北部为低缓丘陵,中部为高平原,地势平坦开阔。
达茂旗风能资源十分丰富,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风能资源主要开发区。境内交通便利,全县境内有省道 2 条即 S104、S211,国道 3 条即 G210、 G110 和 G6 通过。S211 省道紧邻风场,西侧有县乡公路穿过,对外交通便利,周围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00MW风电场建筑安装及设备采购EPC工程,包含67台3MW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以及220kV外送线路11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承揽本项目总承包的国内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至少为人民币3亿元;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提供项目部人员如下: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2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安全总监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持有安全生产B证,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项目经理及安全总监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3.5独立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独立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材料,并共同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报名时应以牵头人名义报名;
3)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授权书对此予以认可。
7)组成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其中一方)项目经验业绩要求: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需显示工程范围和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②设计单位应具备: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风电场设计业绩,(合同需显示工程范围和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3.9 2014年1月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3.10财务状况及资信: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一方)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获得ISO9000、ISO14000、GB/T28001认证证书,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招标人保留的权利:
开标前,招标人将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和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其他不实情况,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将实际情况汇报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投标人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018年1 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对下述满都拉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投标。
因国家政策、项目前期核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条件及现场主要条件等发生变化,招标项目可能增加、取消或发生重大变更、调整,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1.招标编号:YTZB2018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满都拉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达茂旗满都拉镇白音哈拉嘎查
2.3资金来源:已落实
2.4计划工期: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共计487个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图纸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开工手续办理,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催交、运输、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建建设,调试、运转,竣工验收,移交生产。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即电站一揽子工程,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入网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招标项目已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包发改审批字【2016】92号批准建设。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区行业标准要求。
2.7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包头市驭风新能源满都拉风电场总体规划容量 200MW,本期一次建成。项目总投资约为157816.17万元,控标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公布。本期风电工程安装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电机组67台(暂定),每台机组配一台箱式变压器。在风电场附近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安装2台100MVA主变,风电场风机经机端变压器升压至35kV,以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至风电场升压站 35kV 侧,经变压器升压至 220kV。本期风电场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接至百灵庙开关站 220kV 侧,线路采用 300mm²截面导线,长度约为115km。
风电场中心位置距达茂旗满都拉镇东南方24km处,地理坐标为 109°16′~111°25′,北纬 41°14′~42°45′。场址海拔高度在1110~1210m 之间。该场址地貌上属于平地、丘陵地貌。场址范围内地势南高北低,向北倾斜。南部为低山丘陵,北部为低缓丘陵,中部为高平原,地势平坦开阔。
达茂旗风能资源十分丰富,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风能资源主要开发区。境内交通便利,全县境内有省道 2 条即 S104、S211,国道 3 条即 G210、 G110 和 G6 通过。S211 省道紧邻风场,西侧有县乡公路穿过,对外交通便利,周围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00MW风电场建筑安装及设备采购EPC工程,包含67台3MW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进场道路、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以及220kV外送线路11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承揽本项目总承包的国内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至少为人民币3亿元;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提供项目部人员如下: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2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安全总监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持有安全生产B证,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项目经理及安全总监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3.5独立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独立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材料,并共同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但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报名时应以牵头人名义报名;
3)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授权书对此予以认可。
7)组成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其中一方)项目经验业绩要求: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需显示工程范围和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②设计单位应具备:2014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风电场设计业绩,(合同需显示工程范围和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3.9 2014年1月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3.10财务状况及资信: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一方)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获得ISO9000、ISO14000、GB/T28001认证证书,有能力提供长期技术售后服务;
招标人保留的权利:
开标前,招标人将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和对有关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其他不实情况,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将实际情况汇报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投标人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018年1 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