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坳上镇、良田镇旱改水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坳上镇、良田镇旱改水项目已由郴国土资函【20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8]2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苏仙区坳上镇、良田镇旱改水项目
2、建设地点:苏仙区坳上镇、良田镇
3、建设规模:19.82公顷,新增水田面积17.16公顷;
4、项目工程施工费:186.31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180天(日历天)。
6、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7、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体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9、批准文号:郴财建指[2017]122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除地勘单位外)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2、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合格项目经理),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参加。
5、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对招标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合理定价(总价和单价)均认可,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6、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后不得更改,中标后所有岗位人员镇进行押证管理(押至苏仙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且均无在建项目。监督和代理公司将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7、项目部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期(2017年7月-2017年12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证明材料,附社保账户户名及查询密码进行查询,并能到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如无法查实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
8、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如有不良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符合本项目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到招标人指定托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伍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17:00之前
4、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到账顺序号即为抽签的顺序号。
5、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须交清。履约保证金包括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管理专项保证金3万元、外业竣工自验收后十五天内提交资料专项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在业主工程验收合格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6、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备选单位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直接替补。
户 名:郴州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账 号:43050170613600000110-0575
备注: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苏仙区坳上镇、良田镇旱改水项目”投标保证金(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如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请从2018年 1 月 1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并向招标代理公司同时递交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发送至250830434@qq.com,样本见附件2)。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
4、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http://www.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2 月 8 日 10 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①、按照合格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②、各合格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项目经理按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顺序号,根据标段数量按照1比3的比例抽取入围单位,未入围单位离场。入围单位立即按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顺序逐个抽号,抽出的号码从1号开始,对应标段号的即为该标段中标单位。同时,按照1比2的比例从入围未中标单位确定备选单位,如有中标单位弃标,依照号码排序从备选单位中依次替补。
八、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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