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庄塔水库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一期)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环资[2017]204号文件批复,项目招标人为慈利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慈利县庄塔水库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慈利县三合镇;
2.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11000m³/d废水处理厂一座,废水收集管网360m,厂区截流沟200m,清淤及处置底泥5966m³,厂区绿化恢复2200m2,网格梁护坡4000m2,嵌草砖护岸2864m,浆砌石挡墙1470m³;
2.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工期要求:14个月;
2.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项目内容与实施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治理、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材料),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含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 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工程建设单位)及各方在本项目中所承担职责;
-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资格审查、投标、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建设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等,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17:0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42508246@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7日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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