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三期(100MW)项目35kV欧式箱变设备招标公告
华东大区2018年度第5批集中招标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三期(100MW)项目35kV欧式箱变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海阳
项目规模:100MW风电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三期(100MW)项目
标段名称:35kV欧式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三期(100MW)工程50套欧式箱变及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第1批25套35kV欧式箱变,2018年7月15日前到货;
第2批25套35kV欧式箱变,2018年9月15日前到货;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现场进度以招标方设备交付通知书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方必须具有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自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 3个及以上项目的同类型设备投产业绩(35kV欧式箱变,如有沿海地区应用业绩请重点注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内容、双方的签字盖章页)。
3.项目经理资格: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6.其他要求:安全要求:设备的相关证书及生产制造要求,如型式试验报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行业证书、业绩要求等资质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政府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其他要求:①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等或以上规格技术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35kV欧式箱变)。②投标人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被逐或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④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行为的投标。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8年01月17日- 2018年01月24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