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滨河路、中小企业园一期
等道路环境整治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工业园区乐都工业园滨河路、中小企业园一期等道路环境整治及绿化工程已由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以东工管建〔2017〕87、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海东市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西区。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滨河路东(经六路交叉处)至西端两侧和西端口三角地,绿化面积约为32000平方米;中小企业园一期道路两侧、纬一路南侧(东起经六路交叉处西至西段两侧)、天然气门站三角地段,绿化面积约为42000平方米;招标人要求设计施工的其他区域。
2.4 招标范围: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含绿化方案、土建、电气、灌溉、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审查等;施工包括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10月30日。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阶段性审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苗木成活率要求当年达到90%,养护期为三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3.2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设计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8日至2018年01月22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介绍信或联合体牵头人持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青海晟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25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08日上午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