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偃师市首阳山镇香峪村北出村道路东半幅加宽、人行道绿化、排水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山镇香峪村北出村道路东半幅加宽、人行道绿化、排水渠工程;
1.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公建【2018】004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首阳山镇香峪村出村道路加宽:北起军民路南至生产路的东半幅,全长275米,混凝土路面加宽5米;首阳山镇香峪村出村道路两侧人行道:北起北环路南至生产路全长608米(其中:北环路—军民路长333米,军民路—生产路长275米),人行道宽2米,土路肩宽1米;道路绿化:采用胸径8cm的法桐,间隔5米种植;军民路两侧排水渠工程:跨路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涵,东侧71米采用顶管施工。
2.2 项目地点:偃师市首阳山镇香峪村
2.3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76.4745万元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工期:80日历天;
2.6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
3.4外省供应商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备案登记;
3.5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3.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7日08:30分至17: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