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珠江电厂#2机组A修外委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珠江电厂#2机组A修外委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规格、数量及技术等内容。
珠江电厂#2机组A修外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满足珠江电厂#2机组A修工期,检修工期为45天,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交货或提供服务的地点及方式:广州珠江电厂。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或以上与本项目相同/相近的电厂检修业绩。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4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