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YXHH-2017-10014
二、项目内容:
办公耗材:一批;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8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的企业(以下称“磋商供应商”)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合法销售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磋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为中国境内生产全新原装正品,并在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每日9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