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电网2018年低压客户抄表催费业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都匀电网2018年低压客户抄表催费业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28774)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如下:
原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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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其他要求 |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需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告知函”证明文件(原件),与纸质商务文件一起装订,不需要单独递交。同时确保电子商务文件中上传的该文件清晰识别二维码。 |
现为:
27 |
投标人须知其他要求 |
需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告知函”证明文件(原件),与纸质商务文件一起装订,不需要单独递交。同时确保电子商务文件中上传的该文件清晰识别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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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交纳 |
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费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文件中的费率下浮5%计收。 (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收取)。 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后,以实际中标金额进行计算,对于框架招标或采用下浮率招标的项目,以甲方招标方案中预估的标的物金额计算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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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