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已获江苏省发改委苏发改设施【2016】1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融资,招标人同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无锡地铁4号线起自惠山新城的刘潭,终至锡山查桥,是一条半环状线路,串联了无锡市太湖新城、锡西新城、锡东新城、蠡湖休闲中心、科技新城等城市重点建设区域。一期工程由刘潭站至贡湖大道站段,线路全长24.8km,设站18座,全部为地下站。
2.2招标范围: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2.3质量要求: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满足合同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01标:车辆采购(含牵引)、信号等专业的设备采购,概算金额:129665万元。
02标:供电系统设备及材料(含主变电站、变电所、接触轨、杂散电流防护、电力监控、供电车间)、电扶梯、屏蔽门安全门等专业以及部分同类临时、紧急项目的设备采购;概算金额:69131万元。
03标:AFC、段场工艺设备、通信系统、安防门禁、CCTV、FAS\BAS、安检设备、通风、给排水、动力照明等专业以及部分同类临时、紧急项目的设备采购;概算金额:89508万元。
本项目要求: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中,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的最多只能被授予其中的一个标段。
如果一个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排名第一, 则只能中报价最高的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并且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