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赉诺尔煤业灵露矿采煤机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灵露矿MG450/1040-WD型采煤机大修,附加更新配套截盘2件(截盘直径2240mm)。
2.3质量标准:执行采煤机煤炭行业标准MT/T1003.1-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MT/82-1998《滚筒采煤机制造标准》。
2.4工期:整机入厂起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煤机维修相关内容并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安标证;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2015年至2017年,至少每年提供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资质证书、安标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套)
五、平台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文件等工作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2018年1月23日(下午17:00截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上传报名文件为此公告第三、四项内容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复印件的供应商将不予审核,后果自负。
5.5 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1支付方式: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5.5.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并将文件费底单上传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