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西省五台县耿镇镇风电场已获得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五台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IV标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a) 工程概况
耿镇镇风电场位于山西省五台县境内,地处北纬38°32′18”~38°45′38”,东经113°21′41”~113°46′47”之间,场址距五台县公路里程约51.0km。风电场由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脊组成,场区面积约43km2,有效山脊长度约17.3km,场内海拔高度在1650m~1980m之间。
场区内8346#和8347#测风塔80m高度年平均风速分别为6.31m/s和6.60m/s,风功率密度分别为246.8W/m2和346.0W/m2。耿镇镇风电场设计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2069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2069h,容量系数为0.236。
场内道路路线的起终点根据进场道路布置、风机机位及安装平台布置等确定,共规划新建道路总长24.184km。
b)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五台耿镇镇风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Ⅳ标段。包括S4~S5号路及支线道路,新建道路5.851km;38~48#风机安装平台的施工、38~48#风机和箱变基础的开挖与回填及垫层浇筑;6~8#渣场的排水挡护的施工及渣场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旺家村至7#渣场的临时便道的征地补偿、设计、施工、维护和植被恢复;道路和平台下边坡的绿化。
3 计划工期
a) 工程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2018年4月10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具备风机基础材料运输条件,2018年9月7日完工。
b)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a)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施工企业法人。
b)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c)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e)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f)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