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大修QA监督评估项目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2018-2020年3、4号机组大修QA监督评估项目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按要求引入服务单位,对管理体系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管控,促进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开展2018-2020年大修QA监督评估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本项目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资质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参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处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