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平朔集团公司2017年第12批外委维修招标(A)类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包22 外委维修调度大屏 1 项
包49 加工铭牌 25 项
包50 外委维修SEW减速机 1 项
包51 外委维修双联柱塞泵 1 项
包52 外委维修采煤机调高油泵 1 项
包53 外委维修液压拔轮器 1 项
包54 外委维修硫化机 1 项
包55 外委维修硫化机 1 项
包56 外委维修逆止器 1 项
包57 外委维修200机组伸缩部 1 项
包58 外委维修8T叉车 1 项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具有等同的法人资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其中包49不少于500万。
3.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的维修、加工资质;
4. 投标人须具有与其所投标内容相同或同类设备的加工/维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5. 投标人所加工及维修的设备及部件必须满足现场生产装配需求;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是符合国家或部委颁布的质量标准,应完全满足使用方的使用要求;所维修及加工的设备及部件必须满足现场生产装配需求;
2.对于在设备使用现场修理的项目,修理工作是利用月度设备的检修期间进行修理且为每天三班制修理,不单独给出修理时间;投标人须满足平朔生产现场实际情况,所有的修理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进行;
3.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项目,投标时需注明投标人厂内制作加工时间和现场安装时间;
4.投标人可按包号投标,对独立包号内所有项目须完全响应,否则为重大错报漏报,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报价厂家必须到现场了解相关设备、配件的使用工况及安装部位,报价必须有详细报价:加工类包括材质、工艺、工时;维修类包括详细的维修方案、维修内容及所更换配件明细(必换件和预估更换件等);
6.投标报价均为不含税价(但须列明附加税率及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