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阳光热电1号汽轮机供热光轴改造及热网加热器扩容项目汽水管网及辅助系统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阳光热电1号汽轮机供热光轴改造及热网加热器扩容项目汽水管路及辅助系统勘察设计.
1.1.2 工程规模:阳光热电1×135MW双抽凝汽式供热机组低压缸光轴供热改造及其配套热网加热器扩容改造,实现单机供热能力162MW,单机可供热面积438万平方米。
1.1.3工程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区
1.1.4 项目工期要求
(1) 建设进度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4月1日开工,2018年5月底全部完工。
(2) 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投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能够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图纸,满足工程进度的图纸需要。因非设计方原因而造成设计延误,则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尽可能满足工程需要。
(3) 勘察设计周期
1)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 初步设计审查会结束后,按会议审查意见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口工作。
3) 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天内将全套施工图(含工程量清单)提交至建设方。竣工之日起1个月内将竣工图提交至建设方。
4)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等工作。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阳光热电1号汽轮机供热光轴改造及热网加热器扩容项目内的全部汽水管路及辅助系统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包括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2.3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台机组容量135MW及以上新建或供热改造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4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须具有类似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业绩。
2.5投标方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并加盖单位印章。
(2)投标方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按规定的格式推荐1名项目经理、副经理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管理、主要工作人员的情况。
(4)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1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1月23日下午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