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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PVA新区产品包装改造项目包装系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受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委托,对W1712009川维PVA新区产品包装改造项目设备所需包装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205-2111-155-B1
2.项目内容:W1712009川维PVA新区产品包装改造项目设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包装系统\18t/h 20kg/袋 900包/h 自动 防爆 3.00 包1-PVA新区产品包装改造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7月31日、川维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库房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未经实际生产考验的新技术、设备不能被接受,即要求设备在相似的操作条件下至少已经连续、安全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和用户证明. 2.投标方技术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如有技术偏离,必须在投标文件 的偏离项中进行详细说明,必须评标专家认可。 3.投标方须书面承诺如若中标,必须接受甲方安排的第三方监造,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签字。 4.5 年内至少 3 家石油石化行业包装能力不少于 1600 袋/时、码垛能力 1800 袋/时、 连续稳定运行 2 年以上生产应用业绩,不接受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 6.投标方须书面承诺独立完成本投标产品的加工制造,不得转包或者分包,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签字。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17日8:00时至2018年1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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