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2018年低压三相不平衡补偿装置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为省公司投资,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2018年低压三相不平衡补偿装置框架招标
1.2.2招标范围:适用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及各供电公司低压三相不平衡装置购置,单价招标容量分别为30kvar、50kvar、75kvar、100kvar的低压三相不平衡装置,框招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 |
标包号 |
最大中标数量 |
备注 |
1 |
低压三相不平衡补偿装置购置 |
标包1:镇雄、威信、水富、绥江、盐津、永善低压三相不平衡补偿装置购置 |
1 |
|
2 |
标包2:昭阳、巧家、鲁甸、大关、彝良低压三相不平衡补偿装置购置 |
1 |
注: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
1.2.4质量标准及要求:相关产品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2.5框招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2.6交货地点:云南省昭通市。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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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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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开标时单独密封并提交; |
3 |
在当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昭通供电局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须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
4 |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
5 |
投标人要求为生产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货物的授权书或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直接授权的授权证明文件; |
6 |
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 |
7 |
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
8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9 |
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1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无法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