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电厂脱水仓系统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主要针对目前1、2号机组除渣系统改造的脱水仓系统的设备和附件,上述部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保证脱水仓系统正常运行。招标范围:脱水仓系统设备及其安装,数量1套。具体要求详见脱水仓系统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供货期要求: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材料准备和预组装,在具备安装条件后(投标方通知)5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和安装。质量目标:达到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
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华能南京电厂脱水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的投标人:
-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要求是具有脱水仓系统生产制造能力的厂家。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或电力推荐证书或有关鉴定材料;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厂家应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提供的脱水仓系统应具有在国内同等级机组(300MW及以上)成功实施、并正常运行三年以上不少于2个不同用户业绩(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7日9:00起至2018年2月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7日9:00起至2018年2月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