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安市支队委托,就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设施采购项目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安市支队
三、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和要求: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设施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和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武警延安市支队自用
采购预算:107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报名携带资料: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有办公家具的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厂商参与投标的,提供生产所需的相应的资质证书)。
5、生产厂家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7、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
8、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报名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0层;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2月11日9时30分;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三单元10层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安市支队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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