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公司林泉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新星石油〔2017〕53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江苏华东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选定场址位于丹阳市丹北镇新桥群益工业园,装机容量为 0.64MWp,安装290Wp单晶硅光伏组件 2208 块,36kw组串式逆变器16台,5进1出的交流汇流箱2台、4进1出交流汇流箱1台、2进1出交流汇流箱1台。光伏发电站配备计算机监控系统1套。
2.2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公司林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阳市丹北镇新桥群益工业园
2.4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0.64MWp
2.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及保管、土建(建筑、防水)、安装(含现场设备制作、防腐、管道、设备基础)工程、外电并网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查、分部试运、整套试运、质量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须承诺在甲方不预付进度款的前提下,承包商有资金能力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6)具备与当地电力部门、业主的良好沟通协调能力,须承诺在报价及总工期范围内独立承担完成电网接入、并网验收工作。
(9)其他文件规定。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3本工程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
4.2购买时间:2018年01月17日-2018年01月22日,(工作日0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