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合肥三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新星石油〔2017〕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江苏华东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江苏公司合肥三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合肥三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派河大道与湖东路交口。
2.3建设规模:1.3428MWp分布式光伏电站 。
2.4建设投资:826万元。
2.5计划工期:25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EPC总承包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须承诺在甲方不预付进度款的前提下,承包商有资金能力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6)具备与当地电力部门、业主的沟通协调能力,须承诺在报价范围内承担独自完成电网接入、并网验收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设计负责人:持有电气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二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一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2日9:00(工作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