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SH-2018-WZ-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工业无水氟化氢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工业无水氟化氢,适用于化肥厂硝酸装置,生产代号产品专用,连续添加。
2.招标范围:工业无水氟化氢,3吨。
3.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附件(技术规格书)。
4.交货期:2018年1-12月。
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贸易商。
2. 投标人为贸易商的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一级或二级),其产品处于正常状态(非冻结或终止),且准入证未过期(提供准入证复印件或提供中油物采系统供应商信息截图或供应商自我提供中油网内成员资质声明),最终以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评审依据。
3. 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贸易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5.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10. 包装物回收。
11.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进行检验分析,标的物检验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
12. 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13. 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完整体现物资外观, 清晰体现产品标识。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可适当增加至2-3张。
14. 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产品,签订2018年代储代销协议,每次送货2-3瓶,按照工厂需求送货后以买方工厂实际用量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01-18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8-01-24 23:59: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