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发电2018年4#机循环水出水箱涵漏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号机循环水箱涵漏水处理工程已由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舟山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循环水出水箱涵由主厂房至曝气池段和曝气池至排水口段组成,由于不均匀沉降,目前已造成4号机厂区、煤场等位置共3条伸缩缝原有橡胶止水带撕裂,导致循环水外溢,经检查,该段其余伸缩缝填充物损坏严重。需采用桐油麻丝塞缝、外压贴橡胶止水带对4号机循环水出水箱涵全部伸缩缝(包括与建购物的接口)进行处理。同时对混凝土箱涵壁漏水部分进行处理。
包括:4号机循环水出水口闸板吊装、沙包等辅助止水;箱涵全段抽水;箱涵外部降水;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照明(低压照明);伸缩缝两侧必要的围堰及止水(沙包等);工作面清理;箱涵内部渗水部位止水;混凝土修补;桐油麻丝塞缝;钻孔及锚杆安装;止水带安装;不锈钢板安装;现场清理以及其它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要的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均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 本项目不接受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上述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在购买标书以及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如若投标文件中缺失,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