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县精准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投20%,银行贷款8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县境内。
2、建设规模:建设嫩江县境内15个村屯光伏电站,合计装机容量约3937KW,包括光伏电站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等内容。
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750.6万元。
4、计划工期:2018年2月12日开工,2018年3月29日竣工;工期45日历天。
5、招标范围: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上资质,并且必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15年—2017年针对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 http://shixin.court.gov.cn/)2017年的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如有上述情况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9:00时至2018年1月22日23: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