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热电生产区域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范围及内容:
惠州热电分公司生产区域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修缮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 惠州热电分公司
5 工期: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总工期3年)项目中标后,必须积极准备人员与入厂安全三级培训考试、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保证在2018年3月1日,正式接手厂区维护工作。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 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6 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6.7 2015年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期的银行资信证明;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9 从2014年至今具有电厂建构筑物土建维护业绩3项及以上,且未出现安全事故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