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DHT-2018-002
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投标资格要求 备注
乡镇消防车采购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汽车整车或具备消防车辆改装资质企业;
2、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其底盘须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并具备3C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国四排放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