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秦皇岛博恩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HNZB2018-01-05010)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秦皇岛博恩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公司”)诉秦皇岛市博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秦皇岛博恩贸易有限公司自2006年以来开展煤炭购销业务。承接以往业务,原告向被告博恩公司预付货款103426379.28元,双方订立有《煤炭买卖合同》、《煤炭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按照年购销批次为12次,按照煤炭价格计算煤炭结算量,博恩公司给原告购销差价,以及每月差价的最低数量(各年度数额略有调整)。2015年博恩公司开始拖欠购销差价。2015年7月原告另付到博恩公司账户的周转资金3000万元被其开户银行扣划。2016年4月21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博恩公司分期偿还2015年度的差价款4321万元和被银行扣划的3000万元。此后,博恩公司购销业务陷入停顿,博恩公司收取原告的预付货款103426379.28、购销业务差价款4321万元和银行扣款3000万元等均未偿还。博恩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石德明为上述债务出具有《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被告唐山海港德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了动产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我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招标范围: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博恩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程序中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方案及策略、代为诉讼保全、代为出庭、代为答辩、代为提交和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等)。
服务期限:自招投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博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的执业律师不得低于10人(请提供律师协会的律所执业律师人员名单或律师协会系统查询截图);
3 投标人最近5年未收到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的处罚或警示;
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给被告提供过法律服务;
5投标人所委派的律师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执业律师,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所委派律师为所在投标人的合伙人或高级合伙人;
2)投标人所委派律师的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上,具有处理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除外)的经历,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案例材料包括判决书或裁决书);
3)投标人所委派律师应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能够自觉遵守本行业反对不正当竞争的要求或规范;
4)投标人所委派的律师应当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
5)投标人所委派的律师为一名时应均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所委派的律师为两名及以上时至少其中一名应全部符合上述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6日9:00起至2018年1月23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