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品 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第一标段 除草剂 安全型 kg 34000 徐州、阜阳、合肥、蚌埠、芜湖
第二标段 除草剂 安全型 kg 24000 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新长
第三标段 除草剂 加强型 kg 36000 各工务段
注:上述采购数量以每亩地单次用药喷洒一公斤除草剂,一年总次数不超过二次进行估算,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需用量为准。
4.质量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产品供应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投标单位如为生产制造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单位如为代理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国家许可的经营资质,投标时提供除草剂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证书,且除草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产品具有农药三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明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登记证;
4.投标生产企业具有质量管理及环境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本次投标除草剂需于2016、2017年度在铁路总公司范围内销售量超过10吨(以销售发票或采购合同为准);
6.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7.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